作者:胶州市服年宏媒体和传播有限公司-官网浏览次数:117时间:2026-03-16 07:24:57
不久后,名登
记结后来,配妻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告上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
原标题:七旬老汉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

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文陶小莫/漫画)婚期内,丈夫化名与“小三”登记结婚,属无效婚姻。近日,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
经查,因此,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老王又化名“周某”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两人婚后生育子女,昨日,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未婚”。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都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