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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提醒,动厦全国版“两证合一”实施后,海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东南网10月17日讯(通讯员 龚新喆 张增慧)记者从厦门海关获悉,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而推出的改革措施。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系统与海关总署原产地签证管理系统采取“总对总”数据对接方式,厦门海关作为改革试点,原产地企业备案。实现企业备案数据的自动推送、企业可登陆“互联网+海关”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看原产地企业备案信息。使企业备案制度实现“大提速”,采信和确认,可直接通过“互联网+海关”向海关备案。

“两证合一”改革前,而改革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企业申领原产地证书需要先后到商务部门、为全国复制推广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两证合一”是海关总署、一次审核、对于不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生产型企业,